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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历史沿革与职能概述
自1953年成立以来,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始终致力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以下是该所的发展历程及主要职能的详细介绍。成立与发展历程
1953年11月20日,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正式成立于吉林市南京街3号。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标志着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开端。1955年3月,为适应工作需要,该所迁至长春市绿园区崇文路669号。1998年5月,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由吉林省卫生厅划转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志着其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和扩大。2006年6月,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迁至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作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该所已成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肩负着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使命。主要职能与工作内容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法承担以下工作:1. 实施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检验;2. 承担仲裁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3. 承担本省申报新药的注册检验;4. 作为国家局授权的全国七个生物制品国家批签发所之一,负责生物制品的批签发工作;5. 作为吉林省药品、药品包装材料、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最高检验和仲裁机构,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电话:0431-87914992邮政编码:130000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始终秉持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贡献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该所将继续努力,为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