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守护公共卫生的坚实屏障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自2000年11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宗旨,致力于保障辽宁省公共卫生安全。作为辽宁省卫生厅的执行机构,该所肩负着重要的卫生监督职责,为辽宁省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设有市场卫生科、医政监督科、学校卫生科、基本药物监督科等22个科室,人员编制120人。 正高级职称41人,副高级职称21人,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稳定的卫生监督队伍。主要职责与工作内容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包括:1.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含餐饮)、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2. 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3. 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4. 依法监督管理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情况;5. 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为辽宁省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单位地址与联系方式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邮政编码为110005。如有需要,你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该所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24-23388894- 传真:024-23370856- 投诉专线:024-23388894-2404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水平,为辽宁省公共卫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